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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创优高质量人才生态若干举措(试行)

发布时间:2024-06-13信息来源: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编辑:

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聚焦我市“六大战略定位”,构建“1+5”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略,创建人才工作一流生态,吸引集聚高层次人才助力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新晋城,制定如下举措

1.深度融通共享高校资源。深化省校市校合作,建设“12大基地”,搭平台、引人才、落项目,促进我市产业发展与高校人才资源和创新要素深度融合。调整充实机构,配强工作人员,统筹推进全市深化省校市校合作各项工作任务。安排专项工作经费,重点支持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创业就业保障、大型活动组织等项目。加强对接交流,常态化开展对外联络、基地管理和项目推进,常态化开展市县党政正职进校园、企业家访名校等活动。搭建网络供需平台,实现校地对接实时交流等功能。实施领导包联省校市校合作重点项目工作制度,高质量推进合作项目落地见效对省校市校合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单位和人才(团队)进行奖励。

2.鼓励“高精尖”科技创新。聚焦我市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发展目标,加速推进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技术的创新研发。赋予科技人才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科研经费资助的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按国家、省实际拨付经费的20%和10%配套支持;对达到世界一流水平的国家科技项目,最高给予1:1的配套支持。鼓励用人主体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激励科技人才,调动科技人才积极性。

3.支持重点产业创新研发平台。围绕我市构建“1+5”现代产业体系,鼓励企业、事业单位搭建各类人才干事创业平台,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等国家级、省级研发机构,申报审核通过后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建站助;申报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中试基地、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审核通过后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平台建设助;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技师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申报审核通过的给予530万元平台建设

4.资助全方位创新创业。激发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动能,对新引进和培育的创新创业团队,通过国家级、省级认定后,按照奖励额度的50%给予配套奖励。博士、硕士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团队)来我市开展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审核通过后分别给予30~50万元项目资助和300万元以内的贴息贷款优惠。对自主创业的大学毕业生所创办的企业,申报审核通过后按照创业进展一次性分别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5万元创业资助或50万元重点支持,享受30万元贴息贷款、100万元信用贷款和300万元以内的担保贷款。

5.给予人才投融资支持。对高层次人才来晋城投资创办企业或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经专业机构评估认可,优先提供土地,申报审核通过后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贷款贴息补贴和最高500万元的人才项目综合支持,市县国投公司、产业引导基金可以投资入股的方式给予支持。

6.开设“虚拟账户”定向引才。对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且专业对口的海内外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在校就读期间与企业签署3年以上就业合同的,为其设“虚拟账户”定向引进,在读期间预发薪酬,毕业到晋城工作后一次性兑现。

7.编外引才服务企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引进高端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不足时,可采用“员额制管理”方式编外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编外人员也可采取“岗编分离”的方式定向服务重点产业企业。

8.吸引晋才回乡创新创业。依托乡情、亲情、友情纽带,鼓励引导我市在外人才、项目、资金回流。发挥各类商(协)会、校友会等作用,定期开展“邀老乡、回故乡、建家乡”“相聚高校·共话晋城”“学子归巢”等活动,引导晋城籍在外优秀人才回乡创新创业就业,在享受人才引进、招商引资等优惠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提供土地、税收、投融资等方面一对一专项服务。

9.设立引才“晋城伯乐奖”用人主体自主引进,或与中介机构、个人合作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每引进一人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柔性引进的按全职引进标准的50%给予奖励

10.鼓励全社会柔性引才。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人才共享理念,激励用人主体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项目合作、“候鸟”服务、飞地模式等形式,柔性引进确实能为我市破解发展难题、攻克技术难关、推动科研成果转化的高层次人才,按照人才在我市实际工作月数,给予用人主体每人每月最高2万元标准的人才专项补贴。

11.特事特办引进急需紧缺高端人才(团队)。围绕我市光机电、煤层气、文旅康养、现代服务业、数字经济等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积极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产业化前景良好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团队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前瞻性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团队,以及产业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方式,经评审认定后,5年内分批分期给予用人主体最高1亿元人才专项综合支持。

12.设立专项资金培育本土人才。实施党政人才“能力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领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引领”、高技能人才“技能支撑”、农村实用人才“扩量提质”、社会工作人才“夯基固本”六大培育工程。每年开展高层次人才专题培训、高级研修、考察调研等不少于2周,5年内实现轮训全覆盖激励本土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提级晋档,进入更高层次人才序列。每年评选一批为我市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界优秀人才,经评审认定后,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13.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发挥事业单位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示范引导作用,促进人才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合理流动。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到企业挂职或参与项目合作、兼职创新或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新创业,3年内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受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培训考核、社会保险等方面权利。离岗创业人才返回的,如无相应岗位空缺,可暂时突破岗位总量聘用,并逐步消化。

14.实施青年人才强基行动。全链条培养、储备优秀青年人才。制定青年人才培养规划,建立青年人才举荐制,探索实行科技重大项目双主持人制,鼓励支持青年人才干事创业,每年选拔考评优秀、业绩突出的青年人才100人,在职称评审、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方面加大倾斜力度。举办晋城市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对各类获奖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15.大力引进和培育高技能人才。构建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引进、培养、激励体系。新全职引进或在我市申报入选“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省级技术能手”“市级工匠”“市级技术能手”或相当层次的高技能人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培养或新全职引进高技能人才成效突出的用人主体给予奖励。

16.发放生活补贴提升待遇。对用人主体新全职引进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毕业生等相应层次人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到企业工作的,5年内分别给予企业每人1000—5000元/月的人才专项生活补贴;到事业单位工作的,5年内分别给予用人单位每人500—3000元/月的人才专项生活补贴。对新录用的选调生,享受事业单位引进相应层次人才的生活补贴政策。 

17.给予购(租)房补贴安居乐业。对用人主体新全职引进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毕业生等相应层次人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到企业工作的,5年内分别给予企业每人5—35万元(或最高2000元/月的租房补贴)的人才专项购(租)房补贴。

18.提供全生命周期保障拴心留人。按照《晋城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相应层次人才可享受“零门槛”落户,医疗保障“绿色通道”,直系亲属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任意择校同级财政以个税缴纳地方留成部分为依据5年内予以100%奖励,随迁父母需特护的政府提供购买服务等生活保障。

19.优化人才评价体系。坚决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四唯”现象,以“市场认可、专业共同体认可、社会认可和薪酬水平”为依据,增设晋城重点产业紧要稀缺类人才,分门别类制定契合我市“1+5”现代产业体系发展需求的“产业类”人才认定标准,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

20.完善人才服务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服务环境,提升人才服务效率,保障人才举措落地,构建“一个部门统人才、一枚印章管到底、一个中心管服务”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建设人才服务“一站式无感”平台,实现高层次人才政策咨询、待遇落实、事务代办等事项“一码通办”,提高人才工作信息化水平。

本举措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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