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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发布时间:2021-06-08信息来源:开发区编辑:

(一)经公开程序新全职引进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硕士,三年内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贴。

(二)新全职引进企业工作的全日制硕士,三年内每月发放2000元生活补贴。

(三)企业新全职引进硕士研究生,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按人才平均年薪的30%给予企业一次性引才补助。

(四)机关事业人员在职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硕士学位返回原单位工作,财政负担学费50%。

(五)企业人才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硕士学位,给予2000元奖励。

(六)全日制硕士租房居住的,由企业三年内每月补助2000元房租。

(七)全日制硕士落户并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五年内首次购房给予10万元补贴,由企业与政府各负担一半。

(八)创新创业申请贷款,30万元以内5年内政府全额贴息,300万元以内3年内50%的政府贴息。

(九)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创新创业项目给予30—50万元项目资助。三年后运营良好给予50万元重点支持。

(十)产业化初期创新创业项目,政府性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担保费全额补贴。

(十一)建立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人才制度,通过走访、慰问、电话、座谈等方式,常态化关心关怀人才的工作、生活情况,积极帮助解决在项目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困难问题。组织专家(人才)开展国情培训、健康体检、休假疗养,全力创优服务环境。

(十二)认真做好人才政治吸纳工作,选拔政治素质好、议政能力强的优秀专家,推荐担任“两代表一委员”,提供建言献策的机会;注重在各类评先推优活动中有限推荐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注重优秀人才典型事迹宣传,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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