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派驻机构
发布时间:2023-03-09信息来源:开发区编辑:
一、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机构职能: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为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派出机构。主要为开发区项目建设提供服务保障工作;完成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分局目前设有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业务科、规划科、监管科共5个科室。
办公地点: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兰花路1199号管委会院内西侧办公楼4楼
办公电话:0356-3268896
电子邮箱:jckfqtdfj@163.com
邮政编码:0480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14:30-17:30(夏))
二、国家税务总局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机构职能: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省局依法制定的制度、办法,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组织落实国家和我省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征管体制改革。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目标。负责本局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上级税务局和同级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日常检查、发票协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局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本局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局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上次税务局和同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办公室、法制科、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征管和税收风险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组织人事科、党委纪检组。
办公地点:晋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兰花路1199号
办公电话:0356-2291518
电子邮箱:jcjjjskfqswj@126.com
邮政编码:048000
办公时间:夏季上班时间 8:30-12:00 2:30-5:30
冬季上班时间 8:30-12:00 2:00-5:00。
三、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机构职能:
(一)负责开发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辖区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 ,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规范开发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开发区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指导全区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
(四)负责全区宏观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配合上级部门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五)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配合市局管理全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贯彻执行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全区工业产品生产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七)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全区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区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八)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配合市局开展辖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全区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管和食盐专营工作。负责酒类商品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 家计量制度,管理全区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全区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配合市局开展地方标准监管的相关工作。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 实施。依法监督管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工作。推动和国际对标采标相关工作。管理全区商品条码工作。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全区认证认可、检验检 测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全区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二)负责全区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 零售和使用、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化妆品经营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三)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 标准、分类管理制度以及质量管理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 制度。配合市局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质量抽查检验与核查处置,定期发布质量公告。
(十四)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依职责配合市局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上市后风险管理和处置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知识产权工作。推动全区知识产权保护体 系建设。开展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十六)承担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强区领导组、晋城经 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十八)负责开展辖区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各项工作。
(十九)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二十)完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开发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是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为正科级。下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法规股、信用监管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广告监管和知识产权股、产品质量监管股、标准化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食品安全监管股、药械化安全监管股共11个股(室)。
办公地点:晋城市开发区兰花路1199号(晋城开发区管委会)2号楼5、6楼。
办公电话:0356-2193020
电子邮箱:jckfqscj@163.com
邮政编码:0480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14:30-17:30(夏))
四、晋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机构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部署开发区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监督开发区各级公安机关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负责收集、掌握开发区公安业务情报信息,分析、研究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制定相应对策。
(三)预防、制止和侦查开发区范围内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维护开发区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协调开发区重大警务行动,协调、处置开发区重大治安案件、事件和事故。
(五)依法实施消防监督。
(六)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七)依法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开发区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八)管理开发区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开发区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开发区的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负责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来我辖区检查指导、参观访问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开发区重要场所和设施的守卫以及大型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负责开发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监督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管理开发区公安机关的计划、财务、装备和有线、无线、信息通讯工作。
(十四)负责开发区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十五)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管委会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9个: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政工监督室、法制大队、后勤保障服务中心、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巡警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派出机构2个:兰花路派出所、金鼎路派出所
办公地点:金匠东街136号
办公电话:0356-6980118
电子邮箱:jckfqgaj@163.com
邮政编码:0480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14:30-17:30(夏)
五、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机构职能:依法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依法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机构设置:大队级正职单位,设大队长、教导员、专业技术干部各一名。
办公地点:晋城市开发区兰花路1199号管委会南楼5楼
办公电话:153 4086 3119
电子邮箱:2457741340@qq.com
邮政编码:0480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14:30-17:30(夏))
六、晋城开发区融媒体中心
机构职能:
(一)围绕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组织实施宣传和报道活动。
(二)负责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等平台内容的策划、采编、制作、播出、报送等工作。
(三)负责开发区官网的运营、维护,以及信息的更新发布。
(四)完成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编辑记者7名。
办公地点:晋城开发区兰花路1199号
邮政编码:0480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14:30-17:30(夏)
主办单位: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办公室
电子邮箱:kfqdzb3040@163.com 电话:0356-2193040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兰花路1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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